过去我国强制报废汽车是这样规定的。私家车的最长使用寿命为15年。 15年后,不管你开多少公里,都会被强行报废。显然,这是非常不合理的,因为有的车主少开,有的车主多开,这对少开的车主是不公平的。
首先,9座以下(含9座)的非营运乘用车(包括轿车,包括越野车型)将使用15年。达到报废标准后需继续使用,无需批准。检验合格后,可延长使用寿命。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。如果超过20年,从第21年起每年检查四次。
二是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10年。达到报废标准后仍需继续使用的,按现行规定程序处理,但使用寿命最长可延长10年。延期报废的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查4次。暂缓报废的9座以上非营运乘用车每年检查2次,15年以上从第16年起每年检查4次。
三是运营公交车的使用寿命调整为10年,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。废品延迟使用不超过4年:在延长使用期内每年定期检查4次。需要说明的是,商用车转非商用车和非商用车转商用车的,按照商用车规定的年限(8年)报废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》第四条
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强制报废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出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、拆解、销毁,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、号牌、行驶证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:
(1)符合第5条规定的使用寿命;
(2)经维修、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;北京机动车报废
(3)经维修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;
(4)检验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的。https://www.bjpai.cn/